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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举动令人难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9:2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 患者手术后死亡,死者家属冲动之下与医院发生了纠纷。冲砸了医院的设施,医院无奈下报警。而公安机关在接警后,为保存证据以便处理双方纠纷,作出了尸体保存的决定,但家属却因经济原因,无力承担尸体保存费用。

  家属咨询

  近日,本报法援热线接到一读者咨询电话,称自己姐夫王志龙在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分院(原淮安市清浦区人民医院)动阑尾炎手术46小时后死亡。家属冲动下发生了不理智的行为,与医院发生了冲突。医院报警,而公安局介入,竟不给亲属火化尸体,每天近300元的尸体管理费用,让家属无力承受。

  医院说法

  为了解情况,记者与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一分院取得了联系。该院姜院长告诉记者:2005年3月7日,市民王志龙因腹痛难忍,来到医院救治。经检查,王志龙身患多种疾病,腹痛是因为阑尾化脓发炎引起的,由于王志龙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动手术存在很大风险,经过家属同意后院方决定为其动手术。3月9日下午4点,王志龙死亡。当天晚上11点,一名自称是王志龙亲弟弟的男子带领一群人来到医院,殴打医务工作人员,冲砸医疗设备。医院向110报警,警方介入后,医院要求对王志龙尸体作尸检,明确双方责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医患纠纷。

  存尸原因

  清浦区公安分局表示,公安机关并没有不让王志龙亲友火化尸体,而是出于医院要求和证据保全考虑,王志龙尸体暂时保留下来,可以防止医学鉴定时证据灭失。但亲属如果坚持要火化,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今后如果进行民事诉讼,造成证据灭失,责任由自己负责。但王志龙的妻子严克英等人并不同意出书面申请。而医院又坚持做尸体解剖,分清责任。所以,王志龙的尸体才在殡仪馆内保存了一个月。 实习记者叶子青

  律师视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苏南京益和律师事务所雷汉舢律师,雷律师对王志龙家属不进行尸检表示不可理解。雷律师认为,如果家属认为王志龙的死亡是一起医疗事故的话,应该马上申请医学鉴定,明确责任。然后根据医学鉴定结果,通过法律途径向医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现阶段,尸体保管的费用不是死者家属考虑的重点,如此冲砸医院,扰乱医院秩序,不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因为过激举动触犯法律。(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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