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小利盗割路灯线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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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9:39 每日新报 | ||||||||
北辰民警巡逻中抓获外地男子刘峦宋致强 新报讯【记者刘峦通讯员宋致强】一名山东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本市外环线北辰区刘安庄路段,盗割路边正在使用的路灯线缆时,恰巧被执行巡逻任务的公安北辰分局民警抓个正着。截至昨天,警方以及路灯管理部门查明,该男子的行为造成该路段10余盏路灯无法正常使用,直接经济损失6700余元。
4月 3日上午 11时许,公安北辰分局小淀派出所民警执行巡逻途径外环线与北仓道交口南100米处刘安庄路段时,发现路边有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站在一盏路灯旁,正在用钢锯费力地锯着路灯杆内的线缆,见到民警到来,该男子立即扔下手中的钢锯转身就跑,巡逻民警追出10几米后将其擒获。在现场,民警们发现了该男子携带的钢锯、撬棍、断线钳子、锤子等作案工具,在其自行车车筐内缴获了该男子刚刚盗割的3根直径约3厘米,长 40厘米的路灯线缆及一团电线头。人赃并获,该男子只得乖乖地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 经分局刑侦八大队审理查明,该男子郭某(51岁,山东省商河县人),1998年来津干建筑工,后以捡废品度日,生活就算过得去,为贪图小利于 4月3日上午10时许,携带钢锯、撬棍等作案工具骑自行车窜至外环线刘安庄路段,先后盗割八盏路灯线缆。据本市电力公司路灯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外环线路灯照明工程自2003年6月完工后,属于正常运行使用当中,目前郭某已将该路段连接各个电线杆的地下线缆剪断,大约造成了10余盏路灯无法正常使用,要恢复正常使用还需花去6700余元的费用。目前,郭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