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嘴学童“签单”大吃校门黑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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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1:39 沈阳今报 | ||||||||||
记者贾晓东任彬源实习生金楠 现状:孩子每月拿回欠条 龙先生的儿子小军(化名)就读于东陵区七间房小学,今年刚刚上一年级。别看孩子年纪小,身上背的债务却不少。据龙先生介绍,每到中午,学校门口都会各种商贩在这里做生意,有卖羊肉串的、珍珠奶茶的、铁板鱿鱼的…… 今年1月末,小军突然拿回家几张欠条,分别是欠卖羊肉串家28元,欠珍珠奶茶家20元,欠小百货家12元,虽然这钱数不多,但龙先生特别难过,一气之下,龙先生把小军揍了一顿。可没想到,这次打孩子却遭来全家人的指责。无奈,龙先生只能先去还钱。 调查:收欠条的不只有他 还钱的过程中,龙先生和每位业主讲得很清楚,“以后不许赊小军任何东西。”但令尤先生气愤的是,这件事不但没有就此罢休,反倒越来越严重———小军每个月都会拿欠条回家,龙先生也不得不去还钱。“我问对方为什么给孩子赊帐,他们说不是他们想赊,而是小军总是拿了东西就跑。我问小军是不是这么回事,小军说不是。”随后龙先生和其他几位家长取得联系,他们也都反映收到过所谓的欠条。 专家:正确引导孩子消费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副研究员张思宁认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会留下很多烙印,如果从小让孩子养成赊账的习惯,那么孩子长大后很可能酿成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恶习。另外,家长应正确引导孩子消费。律师:故意赊账家长可拒付 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张荣文介绍,10周岁以下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家长行使监护权。如果摊主违背监护人意愿,故意赊账给孩子,监护人可以拒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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