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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鲸吞财产 骗东家拿西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4:17 新闻晚报

  晚报讯上海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部长钱军利用职务之便,在业务活动中侵吞公司财物,并和北京一公司职员李林一起复制使用某国外公司的软件,侵犯他人著作权,近日被静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2年,公司因业务需要购买H.263视频编码算法软件,钱军委托芮某、韩某做这软件。因公司财务不允许现金支付给个人,钱军就托同事找到上海益龙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张某,想借他公司走账,张同意了。很快,张某无条件将益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发票、支票等相关证件交给钱军。而钱军利用张某对他的信任却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2002年3月、6月,钱军所在的公司与益龙公司分别签订价值8万元和价值20万元的技术开发H.263视频编码算法软硬件的外包合同,钱军一边代表自己公司签字,一边杜撰名字代表益龙公司签字。芮某、韩某分别做完该软件后,钱军分别给了两人共5万元,剩下的23万元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因业务关系,钱军认识了北京一公司上海办事处业务员李林,该公司代理某国外公司的H.323软件。2002年,钱军所在公司要购买H.323软件。钱军就找到李林,但报价太高。钱军便对李林说公司只想买该软件中的核心部分

  RTP/RTCP软件,但国外公司规定,RTP/RTCP软件不能单卖。于是,钱军、李林经商量,决定复制该软件,报价26.6万元,两人平分。李林冒名益龙公司与自己公司领导签订了合同。

  同年下半年,随着公司技术开发的深入,原RTP\RTCP软件不够用,只能再购买H.323软件的其他部分,李林再次冒名代表益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价款37万元被钱军和李林平分。

  检察机关认为,钱军和李林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同时,钱军还侵吞公司资金。依法以钱军犯职务侵占罪、侵犯著作权罪,李林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作者:通讯员蔡盛 记者 杨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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