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摩托不想过户 买主无奈上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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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7:3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学兵记者邵宁)7年前朱某买了范某一辆摩托车,可7年后的今天,摩托车已经报废,可摩托车还没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眼看摩托车的牌照可以转换为汽车牌照,而汽车牌照价格一路攀升,他便将范某告上法院。日前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卖主办理过户手续或赔偿原告3万余元。 1998年4月,范某将一辆雅马哈250摩托车转让于朱某,价格为43000元,约定由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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