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林业局原局长被砍案宣判雇凶报复者遭到惩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8:4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重庆4月10日电(李宝杰、朱彬)重庆奉节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三峡库区企业主刘斌雇凶砍杀奉节林业局原局长罗启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斌、黄超两年九个月和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4年4月,矿主刘斌在尚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县兴隆镇一块林地上掘井开办煤矿。同年7月2日,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县森林公安人员
今年1月28日,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对罗启辉的损伤程度作出了“目前损伤程度属轻伤”的法医学鉴定。据悉,此前刘斌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且和黄超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3名直接制造血案的凶手仍然在逃,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全力追捕。 罗启辉原为奉节县林业局局长,在任期间,罗启辉主持查处各类林业案件328起,取缔非法木材加工厂67处,将全县的森林覆盖率在3年时间里提高了3.4个百分点,完成退耕还林62.7万亩。后被评选为全国模范公务员、重庆市森林卫士、重庆市唯一“时代先锋”宣传典型人物,现任奉节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