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之女告园艺师索千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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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23:3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声称园艺设计师冯先生在自己所住公寓大堂里用污秽的语言辱骂、威胁自己,李敖之女在朝阳法院对其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今天上午,冯先生向记者称,自己与李文在公寓大堂里发生冲突,是因为“对方拖欠了6000元绿化费一直未结,而且当时她先向我挑衅”。李文在起诉状中称,今年3月4日,她在进入自己所住的嘉和丽园公寓大堂时,遇到了正在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交流绿化工作的冯先生。对方一看到她,就冲上来进行辱骂、威胁。事发后,朝阳麦子店派出所民警对在场人员做出调查笔录。李文请求法院判令冯先生在媒体和嘉和丽园范围内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此外,李文称自己和冯先生本来就认识,因为对方在业务往来中不向自己开具发票等原因,自己曾向朝阳工商分局、城管局和国税局反映过情况,但一直未解决。 被告说法 未开发票只因余款未结 今天上午,冯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与李文的恩怨:“我曾帮李文在嘉浩别墅外围做过绿化设计。可绿化工作完成以后,她却以水池漏水为由,不但拖欠6000多元的费用不肯结算,还想把已经付过的1万元费用要回来。”“在绿化时,因为所买材料涉及到十几家单位,而且钱也没结清,所以当时没开发票只开了收据。” 对骂人一事,冯先生是这样解释的:“当时我正在和物业人员谈事,她看见我以后就找来保安,说‘他怎么能随便在这里放东西’,让保安轰我走。所以我就急了。” 案中人物 台湾作家李敖之女———李文 李文,台湾作家李敖之女,现年39岁,美籍华人,博士。2002年年底来京后,短短数月内的一百多次投诉使其迅速成为知名人物。由于不满住宅区的服务,李文先后搬家5次,从香江花园、名都园、国际俱乐部公寓、嘉浩别墅直到今天的嘉和丽园公寓。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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