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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没”10元保证金 因多停车1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2: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 熊德壮摄影谢辉)口袋里的钱被“罚”、被“扣”,许多人都经历过,但市民陈先生的10元钱居然被一小区保安给“沉没”了!至于“沉没”的原因,是他的车多停了一个小时。

  昨日下午,在钱被“沉没”的地点——石油路四川石油管理局职工宿舍区,陈先生告诉记者,上午10时,他在该小区停车,当时保安收了12元钱,其中2元“管理费”,10元“保
证金”。保安又给了他停车牌,但没有作任何提示。中午1时许,他开车要出小区,那名保安却不退保证金了,理由是陈先生多停了1个多小时。

  陈先生出示了《停车卡》,其背面写有:“持卡车辆在居住区内停放不得超过2小时……持卡车辆超过停放时间或有其他违规行为沉没其保证金10元”。

  陈先生怎么也想不通:“既然超时,那么按收费标准交就是。可直接扣保证金,而且还叫‘沉没’,我是第一次听说!”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门卫处,上午值班的保安不在。另一保安让记者去找生活服务公司或者保安部,但两处均大门紧锁。记者又在门卫处找到一本记录簿,上有陈先生的停车记录,但无出门时间。一名保安称,只要钱被“沉没”了,就不写出门时间。

  陈先生称,今日他将向物价等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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