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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疑案:转让房产给房主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2: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潘鹞

  8日上午,在成都经商的朱绍忠先生如约赶回新津,准备在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上签字时,发现转让人一栏名字填的居然是自己岳母,而此前他正是用岳母的名义订购这套房屋的。

  怎么可能自己转让房子给自己?这个疑点一下牵出了一桩涉及20多户购房者,总金额近20万元的蹊跷案。昨日上午,十多名购房者就此找到楼盘“南桥新天地”销售商创新嘉销售部讨说法。

  根本没有记录的转让者

  昨日上午10时,购房者们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遭遇。

  购房者毛亚萍说,她看上了该楼盘一套户型,销售员何秋波报价1160元/平方米。而在3月28日签合同时,她发现销售公司合同上的实际价格却是1070元/平方米。当时何秋波拿出一份署名甲方郭××的转让协议解释,房子已被此人提前预订,因此毛女士要多出90元/平方米的“转让费”。当天下午,毛女士将房款交给了何秋波。

  朱绍忠的岳母周秀芬讲,预购房时,女婿临时用了她的身份证登记。谁料在签合同时,销售方拿出份转让协议,要他多交13000多元“转让费”,而转让方一栏赫然填着岳母的大名。

  朱绍忠找其他人询问,没想到有20多户也发现自己上了当,涉案金额近20万元。不少人将房款和转让费交给了销售人员,却从未见过转让者。

  事发后,当着业主们的面,创新嘉公司查阅订房记录及转让底档,均未发现这些“转让者”的档案或签名!而何秋波已经“失踪”。

  销售人员反告销售商

  创新嘉公司销售经理毛女士称,8日事发后,包括何秋波在内的4名销售员全部没了踪影。当日11时左右,新津县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突然告诉她,其中3人投诉公司扣留其3月份工资和销售提成。眼见当事人出现,毛经理即向警方报案,并赶往监察大队。

  在该大队,毛经理坚称公司并不存在拖欠,而收取20余万元“转让费”一事是销售人员背着公司进行的非法行为。销售人员王智兰则称,转让费是他们代转让者收取,并直接交到公司。

  目前新津警方已经介入此案。

  销售商:帮购房者讨回公道

  在昨日上午的购房者与销售商谈判过程中,“南桥新天地”开发商中×强房地产公司经理表示,无论这笔“转让费”在谁手中,希望都将之退还给购房者。而毛经理坦承,他们在销售环节中的确出现了漏洞,但目前最紧要的是帮购房者讨回公道。公司将向警方和购房者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并对4名销售人员提起诉讼。

  购房者:集体法律维权

  昨日下午,20余户购房者推选出两名代表,并集体签下委托书让他们全权负责此事。购房者们表示,无论是销售人员私自“吃诈钱”;还是销售商玩弄花样暗自提高房价,只要讨不回多出的冤枉钱,他们就将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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