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万元 电子科大请学生当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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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22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周波) 记者昨日从电子科技大学获悉,该校已出台相关政策,专门为在校大学生设立创新创业孵化基金,扶持大学生创业。据悉,创新创业在校大学生团队最高可获得10万元孵化基金。
支持团队 不能用于工资 近日出台的《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和创业活动,基金来源除从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经营性收入中投入专项资金外,还将吸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赞助或入股的形式对在校学生创新和创业提供支持。据悉,其资助对象包括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创新创业孵化基金鼓励并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平高、竞争力强、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该基金原则上不支持个人申请,以支持团队形式申请为主。该资金将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的必要支持、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一般不用于房租、工资等费用的支出。 资助额度 最高可达十万 根据申请项目的不同,创新创业孵化基金分别以有条件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予以支持。有条件资助: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的必要支持、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一般不超过10万元,可以通过成果协议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收回投资。 由创新创业孵化基金单独投资的项目,在合同期内,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对项目具有技术独享知情权和处置权,项目成果在合同到期后一定期限内独享处置权,项目承担团队可享有项目成果20%~45%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