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给失足孩子提供三次改过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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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6:41 山西晚报 | ||||||||
为了最大限度给予失足少年重塑自我的机会,对于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上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实行教育考察制度。即公检法三机关提供三次改过机会。 今年初,上海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高院等8家单位共同下发了《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历经行政处罚或刑事诉讼阶段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据介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作出“缓处考察”、“诉前考察”和“社会服务令”后,与区(县)青保办和青少年社工站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对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在考察期间,有悔过自新或立功表现的未成年人将免予处罚、起诉或缓刑判决。“缓处考察”和“诉前考察”的期限为3至6个月,“社会服务令”的期限为1至3个月。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