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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戒戴10天钻石不翼而飞 消费者要商家补丢失钻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12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陆梅实习生冯梅丽)花1400元买回的钻戒还没戴够10天,一颗钻石不知何时“不翼而飞”。要补回丢失的钻石,商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消费者朱先生认为不合理,便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协商,昨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05年3月20日,朱先生在兴宁路的金山首饰店购买了一枚价值1400多元的K金钻戒(钻石总重量为0.1克拉)。但朱先生在佩带这枚新买的钻戒还不到10天,就发现戒指上两颗
钻石中的一颗小钻(重量为0.04克拉)不知何时没了踪影。朱先生认为,镶上的钻石轻易地掉落,应该属于质量问题。他找到商家要求再镶一颗同等重量的钻石到戒指上,但却被告之要收取200元的成本费才可以送回厂家补修。朱先生对商家的回答不满意,他认为自己购买的首饰不足一个月,应该有三包期。商家解释,K金钻戒不是足金,所以它不能包退包换。但朱先生认为是戒指的质量问题导致钻石不见,所以不应该收取成本费;商家则认为是消费者的人为所造成的,不同意朱先生的要求,为此,朱先生投诉到南宁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朱先生交付商家100元的钻石补修成本费由商家送回厂家补修,商家则收回朱先生原购的钻戒后让朱先生选择喜欢的图案后,帮他打造一枚同样价值的钻戒。

  作者:陆梅 冯梅丽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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