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戴10天钻石不翼而飞 消费者要商家补丢失钻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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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12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陆梅实习生冯梅丽)花1400元买回的钻戒还没戴够10天,一颗钻石不知何时“不翼而飞”。要补回丢失的钻石,商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消费者朱先生认为不合理,便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协商,昨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05年3月20日,朱先生在兴宁路的金山首饰店购买了一枚价值1400多元的K金钻戒(钻石总重量为0.1克拉)。但朱先生在佩带这枚新买的钻戒还不到10天,就发现戒指上两颗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朱先生交付商家100元的钻石补修成本费由商家送回厂家补修,商家则收回朱先生原购的钻戒后让朱先生选择喜欢的图案后,帮他打造一枚同样价值的钻戒。 作者:陆梅 冯梅丽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