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院酝将让产妇有胎盘绝对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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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2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日前刊登了卫生部新近的表态,明确规定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多家医院的妇产科,发现买卖胎盘一直是医院不成文的“行规”,而随着卫生部这次表态,今后产妇有望在胎盘处理上拥有绝对的知情权。 昨天,在南京市多家医院的产科,当记者一提及胎盘问题时,几乎所有的医生护士都讳莫如深地婉拒采访。而一位产科的医生私下向记者透露说,妇产科卖胎盘是历来的“行规
江苏省人民医院妇产科的冒韵东主任告诉记者,卫生部的这次表态,无疑明确了产妇对胎盘去向的绝对知情权。胎盘是产妇的一部分,处置权无疑应该归产妇所有。省人民医院正在酝酿一份与产妇的特殊协议,在胎盘的处理上将征求产妇的意见,双方签字对胎盘的去向作出明确规定。(郎俊琴 小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