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医药广告仍很猖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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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3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崔志强)本版上期刊发的《治癌广告,求医路上的“陷阱”》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连日来,不少读者来电话反映,这些非法小广告仍堵在医院散布谣言,继续坑害那些不明真相的患者。 7日上午记者在医大二院门前发现,比起上周记者暗访时,广告散发者少了不少,但仍有七八个人分别堵在医院的正门及侧门处散发广告。一会儿的工夫,记者收到了5张不同药
这些药品正规说明中根本没有治癌的字样。比如香茯益血口服液,其产品说明为“放化疗的辅助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治疗肿瘤的药品不得发布广告,在广告中诸如“安全无副作用”、“最高科学”、“国家级新药”、治愈率、有效率及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都不允许出现。这些保健药品竟成包治各种癌症的特效药。为此,医学专家及广大市民呼吁: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别让这些非法医疗广告再继续扰乱医疗市场,误导消费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