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持幼女回老家“成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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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1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韩根南)22岁的重庆来沪打工者蒲承羲,在本市某溜冰场搭识一13岁的初中女生后,竟用暴力将她挟持回老家“成亲”。日前,蒲承羲被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去年9月24日下午,蒲承羲见一名刚刚放学的初中女生独自一人在溜冰场学溜冰,便主动上前搭讪。溜冰结束后,女生从溜冰池出来,他就用暴力将她挟持到附近的大浴场,威胁
临行前,他再次威胁女生,如有人问她多大岁数,就说19岁,绝不能说13岁,否则,别想活着回去。女生无奈应允了他的要求。9月30日,来自上海的警察出现在蒲承羲的重庆老家,初中女生在警方的护送下,回到了亲人的身边。 法院审理后认为,蒲承羲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拐骗幼女脱离家庭,应分别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法院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