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咬死小狗 宠物诊所赔偿3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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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35 东方网 | ||||||||
东方网4月11日消息:方小姐带自己的宠物狗到宠物诊所看病,不想自己的小狗被同去就诊的一条大狗咬伤致死,自己奋力扑救,结果也被咬伤。在闵行法院主持下,事件各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宠物诊所赔偿方小姐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3700元,大狗主人不再负担赔偿责任。 3月17日,方小姐发现自己的宠物狗亨利跑动时有一只后腿一瘸一拐,仔细查看也没有
亨利最终不治而亡,方小姐自己则到医院做了包扎,并打了狂犬疫苗。之后,方小姐把大狗主人和宠物诊所一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因受伤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等费用,并认为大狗咬死小狗导致方小姐的财产遭受损失,另要求赔偿购买该小狗的费用750元。 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宠物诊所赔偿方小姐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3700元,大狗主人不再负担赔偿责任。 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表示,狗咬狗背后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方小姐带亨利到宠物诊所看病,与诊所形成消费关系,她享有在消费时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亨利被咬死,方小姐的财产受到侵害,方小姐自己被咬伤,人身权也受到侵害,宠物诊所对此均负有赔偿义务。大狗主人也应对此承担一定责任,但因宠物诊所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大狗主人可以不再赔偿。 作者:贺同 (来源: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