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一人大代表驾车故意撞人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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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9: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3月28日凌晨3时许,辽宁省抚顺市发生了一起故意驾车轧死人的恶性事件。由于肇事者是辽宁省人大代表,还曾获得“辽宁省十大优秀青年”荣誉称号,因而此案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慑于法律的威力,肇事者侯建军已于当日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其已于29日被刑事拘留。 据当地警方介绍,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侯建军酒后驾驶辽D-19995号
犯罪嫌疑人侯建军,男,43岁,小学文化,是民营企业——抚顺市兴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并曾获得“辽宁省十大优秀青年”荣誉称号。被害人裘吉,男,55岁,抚顺矿业集团电修厂退休工人。因肇事者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如此狂妄,加之身份特殊,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被害者的妻子———抚顺某企业下岗职工蔡宝芹向记者哭诉说:“那天清晨,我和老伴赶到抚顺百货大楼门前排队,准备参加电视机以旧换新的活动,老伴说他冷了要去附近的火车站候车室里暖和一会儿,谁知竟发生了这种事。这让我们一家怎么活啊!”一位家住附近、从事洗相业的个体业主沈某是这一事件的目击者,他向记者描述事件经过时说:“3月28日凌晨不到4时,我正在整理台柜,就见窗外一名男子在前面拼命地奔跑,身后一辆白色的越野车狂追不放。当这名男子跑上人行道时,越野车也追上人行道,估计追了50多米远,那台白色越野车终于将夺命男子撞倒并从其身上开了过去,然后掉头离去。当时车上还坐个女的,真是太残忍了。”一些市民愤愤地对记者表示说:“此人竟然如此嚣张,无法无天,必须严惩。人大代表的头衔,不应成为肇事者的保护伞和为非作歹的优待证。”4月7日,抚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侯建军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