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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者为治病状告被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0:0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肖海波实习生蔡作存)在危险降临时,35岁的单文旗把刚救出来的同乡向外推出,但自己却被车辆挤破了腹部肠流一地。随之而来的巨额治疗费用逐渐让这家人不堪重负,于是被迫将当初救出的同乡与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一道告上了法庭。

  4月8日,单文旗和他的妻子在本市西京医院的病房里对记者说:“当初救人我现在也没啥后悔的。”单文旗的一位亲属悄悄告诉记者,他腹部的伤口只愈合了一部分,连水都喝
不成,全靠输营养液维持着。每天的治疗费用都在2000元左右,先后已经花了30多万元。

  单文旗是渭南市大荔县许庄镇东汉村人。他受伤之后于1月中旬来到本市治疗,西京医院是他在西安住的第二家医院。虽然在病床上翻身都极为困难,但是单文旗对当时发生车祸的情况记得非常清楚。他说:“2004年12月21日,我和两个雇来的司机一起去张家界送苹果。我们的车在前面,后面跟着的那辆车是同村朋友姚甲蒲开的。走到襄荆高速公路一座桥附近时,发现前方出了交通事故,于是我们赶紧停车。3个人都下了车。可我们刚下车,朋友的那辆车就撞在我的车上,我听见后面在叫救命,所以赶过去。发现朋友的那辆车已经严重变形,姚甲蒲被夹在里面,受了伤。所以赶紧招呼雇的两个师傅拿撬杠把变形的车体往开撬,他们把我朋友拉出来后,我在下边接着。刚把他抱着,后面又有第三辆车撞上来,朋友的那辆车一下挤过来,我见势不妙先把抱着的朋友向外一推,这时自己就被车体挤在桥栏杆上。”单文旗说他很快就感到浑身发冷,看见肠子都流了出来。随后当地有关部门赶到,救出单文旗送往医院,暂时保住了性命。湖北省交警高管支队十二大队作出事故认定:驾驶第三辆车的司机田某负主要责任,单文旗朋友姚甲蒲和另一司机负次要责任。单文旗后来才知道,第三辆撞来的车也是大荔县的。

  当事的其他两方后来都为单文旗支付了一部分费用,被救的姚甲蒲的家人还写了感谢信,但是因为伤势过重,所需治疗费用已经不是小数目,怎么筹措治疗费用成了大问题。单文旗60岁的父亲每隔几天都要出去借钱,最后单文旗一家人被迫将当事的其他两方告上了大荔县法院。要求先行支付20万元。法院于2月22日裁定,可先期提取事故责任方在湖北交警高管支队十二大队的4万多元事故押款。为帮助单文旗,几位法官还专程前往湖北提回了事故押款。4月10日,单文旗的老父亲流着眼泪对记者说,孩子的治疗费用实在很大,家里已经很难再筹到钱了,我的孩子以前也救过好几次人,当地都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目前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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