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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挥起的菜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0:29 金豹网-锦州日报

  39岁的凌海市农村妇女于某,因怀疑丈夫和自己离婚是丈夫的女同事插足所致,就怀揣螺丝刀、菜刀去找那名妇女,并将其砍成重伤。日前,于某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古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于某一家在锦州租房居住,丈夫是小学教师,于某自己在市场做买卖。几年前,于某听说丈夫和一个女同事有不正当关系,为此经常和丈夫吵架,也找过那位女同事。今年3月,
丈夫到法院起诉离婚,于某觉得这都是因为丈夫的那个女同事造成的,遂对她怀恨在心。

  3月11日下午4点多钟,于某带了一把螺丝刀和一把菜刀来到那位女同事住所,刚上楼来到屋门口,就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于某回头一看,真是冤家路窄,来人正是丈夫的那位女同事。“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于某把装着菜刀的兜子放在地上,掏出螺丝刀,不容分说就照对方脸上扎去,双方立刻扭打在一起。对方把于某的螺丝刀抢下来扔到地上,于某把对方摁在了墙角,却被对方一脚踹得大头冲下滚下楼梯。双方又在下一层楼梯处厮打起来,先是对方把于某压在底下,紧接着于某又反过来将对方压在身下,然后于某起身跑上楼梯,从兜子里拿出菜刀,回身向对方头上砍了一刀,顿时鲜血直流。刀被对方夺下来后,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就在她们打得难解难分之际,从楼上下来一个男子将她们拉开。随后,警车和救护车都赶到了。

  被于某用菜刀砍伤的女人经过法医鉴定属于重伤。按照法律规定,致人重伤者要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于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点评:其实这样的悲剧本不该发生,在这种问题上,作为妻子的根本没有必要报复另外一个女人。倘若当丈夫的真想有外遇,那他不找女同事也会找别的女人。如果当丈夫的不爱自己的妻子,想离婚,那也是他的权利,这些都不取决于第三者。

  作者:梁枫 苏杰 记者侯志伟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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