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运送多名女青年私渡台湾 福建7名“蛇头”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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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2: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福州4月11日电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组织运送17名女青年私渡台湾的7名“蛇头”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月初,“蛇头”陈金凤、余国宾等人共谋招收18-25岁的女青年到台湾“工作”,并以“工作”后再支付15万-20万元新台币私渡费为诱饵,分别从福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金凤、李金通、余国宾、申子圣、黄开宗无视国法,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周金狮、李积龙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为此,分别判处被告人余国宾、陈金凤、申子圣、李金通、黄开宗有期徒刑13年至4年不等;分别判处被告人李积龙、周金狮有期徒刑5年、3年6个月。(苏杰、孙卫锋)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