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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女友使毒招犯下强奸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7:15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吴厚宽记者袁玮)为达到与女友保持恋爱关系的目的,某大学学生金伟采用威胁的手法,强行与女友发生两性关系。日前,金伟被徐汇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金伟与大学女生黄蓉(化名)恋爱,后分手,为了与黄蓉恢复恋爱关系,金伟在2004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来到黄蓉就读的大学教学楼,将黄蓉带离学校。金伟在途中拿出一瓶
饮料,谎称是盐酸,又拿水果刀胁迫黄蓉,迫使黄蓉与其到武康路的住处。金伟在其住处令黄蓉脱光衣服,将其手脚捆绑,用照相机和摄像机对其拍照及录像,并以此相威胁,强行与黄蓉发生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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