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警告旅行社:价格玩花样,苦果自己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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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18: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1元游”停了,但“10元游”、“百元游”靠得住吗? 本报讯记者许静,通讯员彭铁山、何伟业报道:广告宣传失实的“1元泰国游”日前被旅游管理部门叫停了,再出现“10元泰国游”、“百元泰国游”怎么办?一千元的泰国游就没有问题了吗?虽然停了“1元泰国游”,但花样繁多的旅游价格仍然让市民觉得“看不懂”。前天,广州市旅游局提醒近来频频在“价格”上做花样的旅行社要当心了:夸大宣传,
1元泰国游,承诺要兑现 前天,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首次发出行业警告:近期广州旅游市场出现的“1元泰国游”行为,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将最终直接或间接损害游客利益,应尽快中止此行为。据了解,“1元泰国游”到目前为止已经收客150人。广州市旅游局副局长李志新告诉记者,旅游局有关部门已经取得这150名游客名单并纳入监控,要求旅行社以游客已交团费完成承诺的所有旅游服务,不得增加购物点或有强制性自费项目。旅客返回后将对其进行回访调查,一旦有游客正当权益受损或是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管理部门将对旅行社进行依法处理。 就算没投诉,违规照样罚 此次“叫停”是旅游局第一次对旅游质量问题进行事前干涉。李志新告诉记者,对旅游质量的管理,旅游局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纠”,遇到投诉才处理。而今后旅游局对旅游市场的质量管理都将参照“1元泰国游”的处理办法,一旦有疑似的旅游“价格陷阱”,旅游管理部门将提前介入重点监控,事后调查,一旦发现问题就将依法进行处理。所以一些爱在“直观价格”上玩花样的旅行社要当心了,一旦广告有扩大宣传的嫌疑被列入重点监控,旅行社就是贴钱也要完全按照合同来兑现服务,否则可能会因此受到处罚,问题严重的还可能被取消旅行社经营资格。李志新认为,此举将减少旅行社在价格上“玩花样”的行为,因为不管是否有人投诉,旅行社都将为“价格陷阱”冒赔钱的风险。“只要旅行社敢登,管理部门就可以查!”(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