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鼠药 毒死宠物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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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22:4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邢女士肯定地告诉记者,她们要给死去的小狗讨个说法。 本报3月11日曾报道了通州区府东苑小区近30条宠物狗离奇死亡的消息,近日公安局已经得出化验结果,小狗死亡是由于中了剧毒氟已酰胺所致。 受害人之一邢女士说,为了给死去的爱犬讨个说法,她多次和小区里其他受害居民到
氟已酰胺是一种剧毒鼠药,它对人畜和生态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灭鼠效果并不好。在2002年,国家经贸委就已经严禁任何单位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氟乙酰胺作为鼠药。 多户居民曾反映小狗死前曾呕吐出了不明鸡肝,所以他们怀疑有人蓄意投毒害死小狗。由于小狗死得离奇,居民们表示一定要把凶手揪出来。目前,此案已移至通州分局刑事科进行处理。 昨天,通州分局警方向家里有小狗死亡的居民调查其价值,但很多居民表示,狗多少钱买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培养的感情无价可估。 律师说法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席博途律师说,投毒人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人为投放剧毒或危险物质造成人身伤害或公、私重大财产损失的,可判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由于我国没有动物法,众多居民们的小狗死亡,目前只能按私人财产损失来判定。是否能构成“重大”的标准,则要看居民们的小狗价值如何。 作者:王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