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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撞死疯子 无责司机要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22:45 法制晚报

  本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高速路上撞死一疯子,交警部门认定驾车者无任何责任。但驾车者却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记者昨日获悉,这起交通事故案已经成都成华法院开庭审理。

  司机白先生没有任何责任,汽车受损不说,还花费了1万多元处理疯子的后事。白先生因为汽车购买了第三者保险,按照新实施的交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在10万元保险
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哪知他找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发给他一份“拒赔通知书”。于是,白将保险公司告到成华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他已垫付的交通事故损失费1.1万余元。

  成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提出,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司机的责任给予赔付,白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理应拒赔。由于保险公司拒绝调解,法院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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