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奸妇女未遂 妻子纠集他人为其作伪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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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2:3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承德电 (记者 邓学军;通讯员 刘广林) 近日,承德县三个村民因给别人作伪证,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4年8月16日下午3时许,承德县下板城镇一妇女因颈椎疼到胡某开的个体诊所按摩,胡某却欲与其发生两性关系,该女奋力反抗,胡强奸未逞。后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向承德县人民法院移送起诉。庭审中,胡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其委托的辩护人在庭审中突然出示了
经办案人员调查:胡某强奸案案发后,其妻刘某为了使胡逃避处罚,多次找到案发时并不在场的许某、王某二人,授意二人为胡某作伪证。2004年11月9日在律师调查取证时,许某、王某为胡出具了伪证。结果在今年3月9日,胡某的妻子刘某以及许某、王某三人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