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称总被老婆用菜刀砍 要求离婚和精神损害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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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3:52 竞报 | ||||||||
本报记者黄海霞报道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院首例丈夫因遭受家庭暴力诉请离婚的案件———一名中年丈夫诉称被妻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向法院请求离婚并向妻子索赔因此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害费4.9万元。 案情:
诉称老被老婆用菜刀砍 今年37岁的萧先生和比他大11岁的妻子吴女士在2002年结婚。据萧先生称,妻子认为他是外地人又没有经济收入,是依靠老婆生存的,在结婚不到一年就对他实施家庭暴力,经常性、持续性地用菜刀往死里砍他。他称自己的生命随时受到威胁,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的。 萧先生还说,妻子不但亲手打他,还指使亲戚们打他,要把他赶出家门。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的萧先生称他只能对妻子一直忍气吞声,但精神上已经遭受到极大的损害,数次向派出所报警也没能解决。故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两人的共同财产6间自建房,要求吴女士支付因实施家庭暴力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害费4.9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心理医生: 丈夫长期遭打会得抑郁症 北京红枫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分析师,同时也是反家庭暴力专家的谢华告诉记者,她们的热线也接过一两个类似的咨询电话。打电话的男性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被老婆打没面子。 谢华告诉记者,对妻子的暴力行为,丈夫开始时只是受到惊吓。一两次以后,这些挨打的丈夫通常反应是以暴制暴,彼此的关系越闹越僵,最后闹到法院离婚。也有的丈夫认为男人打女人无能,默默忍受着。如果遭受家庭暴力的丈夫长期压抑,不向人说出或寻找解决的办法,容易造成心理创伤,会变得越来越自卑、无能,严重时还会得抑郁症。 法官说法: 家庭暴力举证难赔偿低 西城区人民法院便民法庭的赵庆丽表示,丈夫被实施家庭暴力和妻子遭遇家庭暴力一样面对“举证难”的问题。她分析这和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有关,一般丈夫被打或妻子被打都是在两人独处的时候,没有目击证人即使有也多是亲人,具有利害、利益的人作出的证据效力也弱。 赵庆丽法官还表示, 因实施家庭暴力索赔的精神损害费是象征性的赔偿不会很高,它的提起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法官通常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伤害行为的恶劣性,来确定精神损害费的额度。西城法院此前审理的一起家庭暴力的案件,法院判决当事人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害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