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投诉今年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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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4:4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今年,本市将开始制定《北京市住宅质量投诉管理规定》。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大会”上获悉,它作为今年本市市建委工程质量工作重点,将逐步建立健全房屋赔偿和法律咨询机制,为市民解决房屋质量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副市长刘志华指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人民对工程质
“先盖好了房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后老百姓投诉,再针对投诉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他提出,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时要考虑到那些将在长期使用中才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建立对参建工程进行回访的制度,及时分析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主动解决质量问题。此外,还应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据悉,今年开始制定的《北京住宅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将明确质量投诉的程序和办法,完善购房合同和房屋保修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房屋赔偿和法律咨询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同时还将在部分商品住宅项目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