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基金会”中挪用6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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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7:5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栾磊) 官不大,却变着花样从街道基金会中挪用了624万元。近日,崂山区中韩街道办财务服务中心原主任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已经由市中院开庭审理,将于近日宣判。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徐某自2000年5月至2004年1月期间,担任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财务服务中心主任,同时担任该街道办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主任。20
青岛市检察院认为,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巨大不退还,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