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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元找个保姆干了半天就跑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8:1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聂元剑实习生黄河清)韩女士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在家没有人带,让她没办法上班。4月10日下午2点多,她根据一张介绍保姆的服务卡,与“立信家政”进行了联系。接电话的女子称,她那里有许多保姆,个个会做事。韩女士要求介绍一个会带孩子的保姆。对方答应给韩女士推荐一个家在乐东的18岁女子过来。

  当天下午5点多,“立信家政”工作人员把一名女子带到韩女士家。韩女士认可后,
工作人员向韩女士收取了200元介绍费,并要求韩女士替保姆向介绍所交纳50元保姆介绍费,这50元可在保姆日后的工资中扣除。4月11日早上,保姆起床后对韩女士说,她身上没有钱了,要求借30元钱。韩女士马上把30元钱借给她。上午10点多,保姆对韩女士说:“我头痛,干不了这活,我要走。”韩女士称马上给她买药治病。保姆却说:“治好了我的头痛,我也要走,我根本不会带孩子。”结果,保姆拿着30元离开了韩女士家。

  韩女士打电话向“立信家政”反映这一情况,要求退还介绍费,但对方称公司规定,不能退介绍费,可以再介绍另外的保姆,提供一年的服务。韩女士要求马上再介绍一个保姆。但对方称已没有保姆了,等过几天再说。当天下午5点多,韩女士与丈夫来到“立信家政”要求退款。经过交涉,“立信家政”只退了200元给韩女士,其余的钱则不肯退。

  韩女士怀疑派到她家来的保姆是个“托”,骗了介绍费后就不干了。

  4月11日下午,记者与“立信家政”联系,要求介绍一位做饭的保姆。接电话的人员立即向记者推荐了那个18岁的乐东女子,并要求记者交纳200元的介绍费和替这名女子交纳50元的介绍费。

  记者表明身份,问对方为何又向别人推荐这位干不到半天就跑的女子?接电话的人反驳说:“保姆不想干,我们又不能逼她。我们还能继续再介绍嘛。”

  “立信家政”的人员不肯进一步接受记者采访,把电话给挂了。

  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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