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元找个保姆干了半天就跑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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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08:1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聂元剑实习生黄河清)韩女士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在家没有人带,让她没办法上班。4月10日下午2点多,她根据一张介绍保姆的服务卡,与“立信家政”进行了联系。接电话的女子称,她那里有许多保姆,个个会做事。韩女士要求介绍一个会带孩子的保姆。对方答应给韩女士推荐一个家在乐东的18岁女子过来。 当天下午5点多,“立信家政”工作人员把一名女子带到韩女士家。韩女士认可后,
韩女士打电话向“立信家政”反映这一情况,要求退还介绍费,但对方称公司规定,不能退介绍费,可以再介绍另外的保姆,提供一年的服务。韩女士要求马上再介绍一个保姆。但对方称已没有保姆了,等过几天再说。当天下午5点多,韩女士与丈夫来到“立信家政”要求退款。经过交涉,“立信家政”只退了200元给韩女士,其余的钱则不肯退。 韩女士怀疑派到她家来的保姆是个“托”,骗了介绍费后就不干了。 4月11日下午,记者与“立信家政”联系,要求介绍一位做饭的保姆。接电话的人员立即向记者推荐了那个18岁的乐东女子,并要求记者交纳200元的介绍费和替这名女子交纳50元的介绍费。 记者表明身份,问对方为何又向别人推荐这位干不到半天就跑的女子?接电话的人反驳说:“保姆不想干,我们又不能逼她。我们还能继续再介绍嘛。” “立信家政”的人员不肯进一步接受记者采访,把电话给挂了。 作者:聂元剑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