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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廉价奥秘:大规模逃税赚利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1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4月12日消息网上购物因其价廉、便捷,已成为不少人的生活方式之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37.8%的网民在最近一年中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未来一年计划网上购物的比例将达到58%。

  可是,异常火爆的网购市场却暗藏着一个潜在定律———逃税维持低价。在商品价格构成之中,本应上缴国家的税收,成为网上拍卖商店价格竞争和赚取赢利的法宝。

  以新作旧成为逃税理由

  网上交易市场的形成,与网上商品价格低廉有很大的关系。众所周知,网上商品的价格优势很大程度上由于其不需要支付店面费、人力费、宣传费等一系列费用,只要交点手续费就可。成本低了,定价上就有较大的空间。

  可是,还有一个业内不愿公开的秘密,网上交易大多数不缴税。

  我国税法规定,网上销售新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应缴纳17%的增值税。而从事买进卖出,包括买进的是旧货,卖出的也是旧货的店家也要缴纳增值税,这些交易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增值税法规中明确指出:个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旧货免税。所以,很多网上店主便以此为借口不缴税。

  事实上,只要打开网上购物网站就可以看出,网上拍卖商店销售的东西大多都是新货,卖旧货的店面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的是买旧货卖旧货的交易,而并非个人转让。甚至还有一些企业也在拍卖网站上以个人名义注册,打着个人对个人的旗号,其实进行的是企业对个人的交易。

  去年底,据成立不到两年的淘宝网透露,其在线商品数已突破300万,用户数也达到300万。而据易趣网业绩显示:其每个月的交易额已达到1.6亿元人民币。网上交易市场规模迅速膨胀的速度让人咋舌,这其中逃税的数量也大的惊人。

  一位税务人士坦言:“2004年我国网上交易的漏税额可能达到6400万元。以新作旧,成了现在网上拍卖商店最惯用的逃税手段。”

  转嫁税金发票暗藏玄机

  购物时索要发票本来是很正常的事,然而这种正常行为在网上购物时却变了味。由于网上开店的多是个人,很多人购物后不会索要发票,这就为商家逃税创造了机会;而遇到大型商业网站,小小的发票也凸现出逃税怪事。

  杨小姐在蔚蓝网络书店购买了图书,索要发票时,却被告知要多交图书价格5%的发票钱。杨小姐对此非常不满:“买东西要发票是正常的事,为什么还让我加钱买发票?难道缴税不是商家的义务,倒是消费者的义务?”就此事,记者联系了网站的客服人员,据该服务人员解释,网站在缴费网页上已经明示:“开发票需要加收服务费:书原价的5%。”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想让消费者能得到更多的实惠,所以书的标价是不含税的,而要发票,他们就要向税务局缴税,这样消费者就必须补上税款这一部分。

  照网站的解释来看,要发票就需要缴税,不要发票就可以不缴税。这种变相的逃税行为虽然毫无道理,但在网上商家中并不少见。

  对于这种现象,北京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销售的商品和商场里销售的商品一样,报价都应该是含税的。销售者声称网上售价是不含税的本身就是错误的,而向要求开发票的消费者索要额外税金更是违法行为,不排除销售者存在偷漏税问题的可能。

  偷税漏税谁该担负责任

  记者注意到,一些拍卖网站的服务条款上都简单标明了用户的责任。易趣网的服务条款上有这样的内容:用户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款。在淘宝网上,相关的服务条款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仅仅罗列着一些合同文本式的条款,拍卖网站经营者是否就可以对网上用户的逃税行为免责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天诚律师事务所的高律师。他告诉记者,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网站的经营者,还是网上商店的经营者,都以“目前国家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网上交易必须缴税”为由,在网上开店不缴纳税费,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在逃税。其实除了网上店铺本身的责任,网站在这方面也有监督督促的义务。因为按照相关法律对网络犯罪的规定:“利用互联网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税收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公平、公正,网上交易虽与传统交易形式不同,但内容一样。网下交易要缴税,而网上没有缴税,就是对传统销售方式的不公平。关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李雪若同志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电子商务并未对现行的税收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尽管电子商务引发了一些包括税收在内的新的法律问题,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并非对立而是其的延伸,因此,电子商务的立法原则是对现行的法规加以修改、补充、完善,使之适用于电子商务。同时,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适用于电子商务,仍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法律依据。(市场报/记者董颖)来源:市场报责编: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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