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着火爱子丧命调解无果父亲欲告吉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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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0 燕赵晚报 | ||||||||
因“吉利”汽车着火,致使车主被烧死在车内。事隔一年多,因调解无果,死者的父亲王惠民昨日向记者透露,为了给儿子和不到3岁的孙子一个交代,他有意以该车设计存在缺陷为由,起诉“吉利”汽车石家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午夜发生的惨剧
据王惠民介绍,惨剧发生在他儿子买车后的第13天,即2004年2月4日子夜时分,事发时,这辆车才跑了700公里。王惠民说,当晚他儿子和朋友在谈固南大街与建明中路交叉口东南侧一家饭店吃饭,车就停在门口附近。23时左右吃完饭后,他儿子坐到了车里,由于天气较冷,他儿子发动了汽车,并开启了空调。2月4日零时35分左右,有路人下班经过时,发现这辆车冒着浓烟,于是报了警。110民警和119消防队员赶到扑灭大火时,发现他的儿子已经死亡。警方排除了这场火灾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石家庄消防支队和长安区消防科的技术人员分别于2月4日和2月12日对现场和烧毁车辆进行了勘查。5月28日,王惠民领到了由长安公安分局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不明”。 大火烧毁了两个家 “这场大火毁了我两个家……”王惠民告诉记者,由于儿子为独子,事发后老伴受到的刺激最大,失去独子,老两口没有了精神支柱,感觉了无生趣。儿子走后,儿媳抛下自己的骨肉也离开了这个家庭。“孙子还不到3岁,要不是为了孙子,我们老两口连死的心思都有……”王惠民说,他54岁了,他要为儿子讨个说法,也给孙子未来的追问一个交代。 调解破裂:厂家拒绝赔偿 今年3·15前夕,市消协介入并就此展开了调解。3月23日上午,获悉厂家代表和吉利汽车石家庄经销商正在市消协,记者与王惠民一起来到了市消协。在投诉部,记者见到了“吉利”的厂家代表杜先生和吉利汽车石家庄经销商王栋臣先生。 杜先生认为,根据消防部门的现场记录,烧毁的车内有烟头和白酒,他认为消费者应知道在醉酒的状态下什么后果都有可能发生,因此消费者在此次火灾中有一定的责任。而且,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火灾是因为车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根据《消法》和《产品质量法》,厂家不应承担责任。4月8日下午,负责调解此事的市消协投诉部贾连保先生告诉记者,当日上午厂家代表来人作出口头表态,大致内容是:王惠民儿子购买的吉利豪情亮星轿车不存在设计和质量问题,因此,在查清火灾原因前不作任何损失的赔偿或补偿。 省消协关注:建议消费者起诉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消协获悉,近日省消协在翻阅网上投诉内容时,已获知了王惠民一家的遭遇。在了解到厂家4月8日作出的口头表态后,省消协领导表示,待厂家出具正式的书面答复意见后,省消协将建议并支持王惠斌通过法律渠道,起诉吉利汽车生产厂家及其经销商。 王惠民也向记者透露,儿子购买的吉利汽车着火致使儿子死亡,警方已经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而且警方出具的“火灾原因不明”的结论也没有排除该车自身的原因,因此,他有意起诉“吉利”汽车石家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