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弓继权贪污 一审被判15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0:3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日上午,成都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原市农牧局局长弓继权等人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受贿案,在成都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判处弓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9万元。 华西都市报的报道称,成都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唐荣新、龙泉驿区委统战部原部长苏琼珍、原区长助理兼建设局局长张立友、区房管局原局长何德才、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李波也
法院一审认定,1998年至2000年期间,弓、唐、苏、张分别在龙泉驿区任区委书记、区长、副区长、东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但4人巧立名目私分国家专项建设贷款资金,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其中,弓、唐参与私分280.18万元,苏、张参与私分309.66万元,个人获款均为25万元。 法院还认定,弓、苏、张、何4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给他人发放奖金的方式,非法将旧改办等单位公款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其中弓、苏、何共同贪污金额为111万元,个人实际获款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36万元;张立友与人共同贪污金额为118万元,实际获款47万元。 成都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弓继权贪污 一审被判15年 作者:李韧 赵瑞敏 (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