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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下属办贷记卡透支34万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1:14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一社区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便以介绍工作相要挟,让服务中心的员工办理牡丹贷记卡交给其使用,共套取34万余元。近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

  现年45岁的陈某是哈市黑龙江省老年人华工社区服务中心的负责人。2003年3月至6月,她在得知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贷记卡可以透支后,便以不办理信用卡不安排工作为由,要
求该服务中心的员工及其亲友等23人办理牡丹贷记卡,先后用这些贷记卡透支套取现金,给银行造成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合计3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后返赃8万元)。2004年6月2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生活报)

  作者:解娟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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