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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林业局批准王家养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2:20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4月6日,本报曾对松原市居民王超养了只8个月大的小狼崽儿一事做了报道。据王超的母亲讲,等小狼崽儿成年后,她要给小狼找个“狗媳妇”。长春动植物公园的相关专家介绍,狼属于犬科动物,理论上与狗杂交是有可能的,但根据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本报松原讯(记者任飞霖)看到本报报道后,松原市宁江区林业部门针对此事做了深
入调查。在调查中林业工作人员发现,王家有一野生动物养殖场,并且持有松原市林业局颁发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据王超的家人讲,因养殖场现在正处于修建当中,所以才把这只8个月的小狼暂时放在自家驯养。

  宁江区林业局森保大队到王家调查了解情况时,王超的妻子只拿出了许可证正本,并没有拿出许可证副本。因只有副本上才详细写明其驯养范围,所以森保大队的执法人员并没有确认王家驯养这只小狼是否合法。

  记者随后在松原市林业局获知,王家驯养小狼崽儿已得到他们的批准。林业部门现在已责成王家尽快将狼送回养殖场,待狼成年之后,将其放归自然。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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