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林业局批准王家养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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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2:20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4月6日,本报曾对松原市居民王超养了只8个月大的小狼崽儿一事做了报道。据王超的母亲讲,等小狼崽儿成年后,她要给小狼找个“狗媳妇”。长春动植物公园的相关专家介绍,狼属于犬科动物,理论上与狗杂交是有可能的,但根据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本报松原讯(记者任飞霖)看到本报报道后,松原市宁江区林业部门针对此事做了深
据王超的家人讲,因养殖场现在正处于修建当中,所以才把这只8个月的小狼暂时放在自家驯养。 宁江区林业局森保大队到王家调查了解情况时,王超的妻子只拿出了许可证正本,并没有拿出许可证副本。因只有副本上才详细写明其驯养范围,所以森保大队的执法人员并没有确认王家驯养这只小狼是否合法。 记者随后在松原市林业局获知,王家驯养小狼崽儿已得到他们的批准。林业部门现在已责成王家尽快将狼送回养殖场,待狼成年之后,将其放归自然。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