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打伤劝解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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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2:40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吉学刚)一男子酒后乘出租车,与司机发生争执。本市和平警方派民警到现场劝阻调解,这名醉汉不但不听劝,反而肆意辱骂并动手打伤民警。和平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拘役3个月。 年近半百的康某是本市一家酒业公司的工人。1月19日晚10点左右,醉意朦胧的康某搭乘一辆出租车,当车行至河北路与沈阳道交口时,康某与司机因故发生纠纷。和平警方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康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醉酒的人犯罪,与正常人一样应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鉴于康某是初犯、偶犯,案发后能认罪悔罪,故可酌情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