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贩假”案件逐年上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2:5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陶智坚本想利用网上交易二手助动车赚点外快,可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他,竟然想出了制作假助动车操作证、执照随车出售的办法。他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专门买了一套制作假操作证、执照的软件,还私刻了“上海市公安局车辆执照专用章”,开始了制作、贩卖假证的勾当。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陶智坚判处拘役六个月。
近年来虹口区法院受理的各类“制假贩假”刑事案件逐年上升,2002年至今共受理此类刑事案件百余件,其中2003年受理36件,同比上升71%;2004年受理43件,同比上升20%。 案件特点:造假手段新式多样,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进行制假活动;制假范围广,制假贩假的对象包括假币、发票、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照、行驶证、公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大专院校毕业证书、学历文凭,甚至还有法院调解书等;触犯罪名多,由于制假对象的不同造成案件涉及罪名较多,还有的犯罪分子利用制假物品实施诈骗犯罪,包括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等。 上升原因:一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不法分子希望利用制假物品达到各自不同的目的,且制假者的手段也较为隐蔽不易被查获。二是制假成本低贩假利润大,不法分子贩假的利润与制假的成本之比往往可达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有的犯罪分子以此为手段实施其他各类犯罪,其非法所得数额更是巨大。三是制假物品真假难辨,仿真程度较高,而有关机构在审核时往往缺乏必要设备,所以在审查相关单证时仅仅是形式上的审查,而忽略了实质性审查,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作者:通讯员李罡 记者 李胜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