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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披露立案查处9起房地产违法经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6:4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4月12日消息(记者赵勇杨静)上海市工商局今天(12日)向社会披露已立案查处9起房地产公司及中介机构违法经营案件,这是上海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16条意见后第一批立案查处的房产经营违规案件。

  此次上海市工商局除了查处上海万邦公司以及与万邦公司违法经营案件相关的经纪公司和个人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等三起案件以外,还对上海威逊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荣峰房产
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好世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恒房地产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在结案后及时向媒体披露。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上海万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公司)为控制销售进度,要求下属“万邦都市花园”售楼处在网上订立虚假定金合同,散布虚假信息。上海工商局检查总队总队长崔维刚在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已查实,该公司散布的虚假信息有:

  “一是购房主体虚假。以刘某和杨某的名义,分别在17套房屋中订立合同25次、在4套房屋中订立合同19次;二是购房人信息虚假。购房人的住所分别为“阿哥如果而后”、“的沙皇”、“阿斗发个”、“无可奈何花落去”等;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只有13位、11位、9位和5位;三是购房价格虚假。如一套价格为140万左右的商品房,在定金合同中出现的价格最低为3.4万,最高为1212万等不同的价格。万邦公司上述发布虚假商品价格和市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工商局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万邦公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上海市工商局还披露了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些新的违法经营行为,一是近一段时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公司利用市中心区域房源少、供求紧张的现象,互相串通勾结,开发商对外谎称无房可售,却将房源提供给一些中介公司实行“价外加价”销售,要求购房者支付所谓“好处费”,然后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私分价外差价。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20万元的罚款。二是商品房停止“转按揭”以后,明确规定房产持有人应当还清贷款后才能够买房。但是有些中介公司为了非法牟利,帮助客户规避政策规定垫资还款,在加价对外销售,从中收取高额息差。这种行为是国家禁止的非法融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违法所得20%罚款。

  在此,我们也要忠告相关企业、经营者,只有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遵守市场规则,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如果违法经营、违规操作,不仅会扰乱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其自身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上海市工商局对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将继续初重拳出击,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上海市工商局欢迎各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同时,我们也真诚欢迎媒体能继续与工商部门保持良性互动,我们将对大家所关切的问题及时做出回应。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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