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肠梗阻要切掉阑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前天,永嘉患者陈某一纸诉状将永嘉某医院告上法庭,以医院误诊并错误切除其阑尾等,要求院方赔偿经济损失。 据起诉状称,2004年4月10日午饭后,陈某出现腹痛伴恶心呕吐,后又持续性脐周疼痛阵发性加剧,于次日凌晨4时多到永嘉某医院救治。该院门诊医生检查后,以“腹痛待查、肠梗阻(不完全性)”收住入院。
事后,医生没有明确诊断,草率以“急性阑尾炎”为第一诊断,并实施“阑尾切除术”。 术后,院方不顾陈某多次要求,没有给予腹部X光片摄片检查,也没对“肠梗阻”进行规范诊疗,造成陈某求诊时的“不完全肠梗阻”发展恶化为更加难治的“粘连性肠梗阻”。医院不但没有及时组织会诊,还一再拒绝陈某的转诊请求。直到陈某向医院负责人要求后,院方才同意由温州某医院会诊。 温州某医院亦同时被陈某告上了法庭。陈某认为该院在实施剖腹探查大手术时无端切除了他的部分回肠和回盲瓣。陈某称,2004年4月23日,温州某医院诊断陈某患有“粘连性肠梗阻”,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进行剖腹探查。 陈某认为,两家医院的行为违背了为患者提供医疗安全保障之注意义务;违背了科学检查、规范诊断、鉴别诊断、防病治病等医疗技术规范之要求;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经造成不能实现“诊疗活动”之目的的多种损害后果。据此,陈某要求两家医院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90000余元。谷子时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