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烧死情人儿子纵火者获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0:44 新京报

  并被判赔偿11万,纵火女子表示会上诉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当满头白发的杨某某闻听自己被判死刑后,一直镇定自若的她禁不住打了个“激灵”。因放火烧死了同村村民常某的儿子,杨某某被法院判以极刑。

  昨日一早,房山村民常某夫妇及女儿便来到了法院,去年10月17日凌晨,常某18岁的
儿子被杨某某放火烧死。从开庭到宣判,杨某某的家属没有一人前往,满头白发的她面无表情地站在被告席上。

  在之前的庭审中杨某某称,10年前,同村的常某在去她家送菜时将其强暴,后来二人便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常某的家人发现此情况后便一直与她不和。去年4月,常某的妻子和儿女将其一通暴打,她几乎爬着才回了家。

  对于检察院指控购买汽油放火,烧死烧伤常某的儿子、女儿及四间房屋的事实,杨某某供认不讳。

  她说自己经常受常家人欺负,就是想要报复。

  整个宣判过程中,杨某某始终没有把眼光投向常某坐的位置。

  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某死刑,赔偿常某夫妇11万余元。

  杨某某告诉记者,她会上诉。记者问她是否后悔,她表示没什么可后悔的。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