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卸废化学罐致百余人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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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5:26 大连晚报 | ||||||||
拆卸废化学罐致百余人中毒这个造成四氯化硅泄漏的个体收购站业主被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刑通讯员德伟 雪梅 本报记者 江宁 本报讯4月11日,金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金州区某个体废品收购站业主王某冒险拆卸装有四氯化硅化学物质的旧钢罐,致使四氯化硅泄漏,造成165人中毒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2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2002年6月11日,金州区某个体废品收购站业主王某,与金州区亮甲店镇某村支部书记商谈收购已停产的某化工厂的旧钢罐及其他废品事宜,该村支书答应将位于某化工厂院内的2个钢罐卖给王某。第二天早6时许,王某与一亲属来到该化工厂,由王某独自在院内拆卸钢罐。王某在切割罐体下部阀门的过程中,从断裂的连接管处流出液体,立即形成刺激性气体,王某试图用事先准备的塑料布、铁丝等物封堵,但因气体刺激没有堵上。在此危急时刻,消防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在王某的协助下将钢罐泄漏处堵住。但此时为时已晚,该罐体中装的是四氯化硅残液,四氯化硅泄漏后,很快形成气体向四处传播,造成驻军某部队部分官兵吸入刺激性气体入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5年2月25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