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来1800元话费 房东屡遇出租屋话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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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7:0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彭华)本打算将闲置的房屋出租出去赚点收入,却不料租房者用房屋内的固定电话打掉了1800元的费用。租房者退房搬走后才发觉,屋主面对这笔高额欠费不知所措。 据屋主史女士介绍,2004年10月,她将自己在柳州市屏山大道龙家巷的一栋3层楼的房子出租给黄先生一家4口。今年3月份,因黄无力再承担房租,就退房搬走了。史打算将固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通讯公司,经过核查该固定电话的通话记录,发现欠费中90%的费用都是长途电话。市场部一位姓郑的工作人员说,按照电话入网协议,用户超过缴费期30日仍未缴费,则暂停服务。郑说,一般当一个帐期出来后,通讯公司要给30天时间用户缴清费用,史家的电话到2005年1月30日时欠了600多元,通讯公司在3月5日将电话停机是根据条例来处理的。郑说,公司此前也经常碰到出租房屋关于电话欠费的纠纷,他提醒说,出租房屋的市民应该注意,碰上类似产生延续费用并有可能产生纠纷的,应该事先向相应部门咨询,否则很容易因此产生麻烦。 作者:彭华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