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闻审计结果“公告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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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16 红网-湖南日报 | ||||||||
黄春平 最近细读党报,“审计结果公告制”正成为比较抢眼的新闻。各地领导纷纷表态,要将审计结果公告制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来抓。可以预见,长期以来审计结果在公众面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局面将被改变。
百姓有知情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审计部门的审计活动属于政府行为,政府行为所形成的除涉及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任何政务信息都属于公众信息,老百姓有权获得,有权知晓。然而,传统上,审计活动只是一种内部监督形式,通常只是将审计结果信息在很小的范围内公开,普通百姓对诸如财政收入是否依法征收,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用得是否合法高效,官员经济业绩是否真实、个人是否勤政廉洁等方面的审计结果,却无法从大众媒介获得。 变审计结果内部通报为社会公开,不仅仅是解决了老百姓知情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改进行政行为,促进政府工作。审计结果公开,能促使依法行政、成绩突出者更加奋发有为,更受百姓拥戴和欢迎;而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审计单位和官员来说,则有可能面临一地一域老百姓的指责和批评,促使他们明确不足,修正错误,知耻而奋进,真正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但愿审计结果公告制,能成为常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