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散伙后,电话录音成铁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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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轩辕海【金陵晚报报道】新闻提示:为共同致富,杨某夫妇与邻居陈氏夫妇合伙开办了铝材经营部,并以陈氏夫妇的名义登记了营业执照。好景不长,两家人很快闹起内讧,随即散伙。在分配利润时,双方又起纠纷,闹到溧水法院。庭审中,陈氏夫妇直言对方是替自己打工的。不料,杨某夫妇当庭拿出三份电话录音,揭穿了陈氏夫妇的谎言。
庭审直击 原告:2003年元月,我们两家人商量决定合伙经营铝材店,之后,双方各自投资15万元,于2003年2月份开办了铝材经营部,并以他们夫妇的名义办理了工商登记。对于合作一事,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什么协议。后来,双方在合作中产生很大矛盾,2004年2月初,就解除了合伙关系,并对店内财产进行了分配。可是,有48806元的外债一直没解决,欠条全部在他们手上,到现在都不肯拿出来。被告: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合伙关系,工商登记上明明写着我们的名字。其实,他们只是我们雇佣的员工,替我们要要债,然后给付一定的劳动报酬,其他没什么。原告:员工?你听听这些录音吧。(杨某当庭播放了与被告夫妇的数次电话录音)证据一:第一次录音杨:“暑假马上过去了,2003年我们合伙的那些欠条,我上次讲的那个意见你啊同意?”陈:“你后来没讲什么东西。”杨:“大概四万五、六千块钱,我当时讲,我给两万现金,你把欠条给我,我来收,按一人两万三来分,我再给你三千,对不对?”陈:“具体数字我搞不清。”证据二:第二次录音杨:“我昨天跟你家陈师傅讲,我们开的模具花了15000元,这个你知道吧?”管(陈妻):“哎。”杨:“模具用了一年,你打些折扣,我给你5000,你把模具给我行不行。”管:“模具没用到一年,只拉了两回料。”杨:“去年底最后一次进货,我们一家又出了5000,你还记得啦?”管:“记得。”杨:“那我们出的这5000没算到之前那15万里去嘛。”管:“是的。”杨:“你投的钱在账上吗?”管:“我投的钱怎么不在账上呢?”证据三:第三次录音杨:“四万多的欠条你到底怎么想?”管:“我先要,要了再给你,我把我的一半要够了就行了。”杨:“那你拿着我的欠条也不行哎?我那天讲,我给你两万现金,你是不是还想要两千五走?”管:“哎。”(面对这三段录音,陈氏夫妇一开始表情惊讶,之后情绪较激动,一个劲儿地说杨某夫妇手段太卑鄙,耍阴招。之后,他们恢复了平静,沉默不语。) 法庭认定 因被告方对录音内容的真实性未提异议,故对此录音内容的真实性,法院予以认定。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被告关于双方不是合伙关系的主张不应采信。因此,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法院判决 据此,法院判决原告杨某、周某与被告陈某、管某合伙期间的债权48806元归两被告所有,两被告应给予两原告2万元的现金补偿。(编辑米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