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中六旬老人心跳骤停 双方为责任归属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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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0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4月11日,63岁的汪某到江宁湖熟中心卫生院治疗发烧,在输液过程中呼吸、心跳却突然停止,经过急救,汪某恢复心跳,随后被送至江宁人民医院,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汪某的家属认为这是卫生院治疗不当造成的,而院方表示治疗程序没有过错,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输液中呼吸心跳骤停
昨天下午,当记者来到湖熟中心卫生院院长办公室,里面已坐了满满一屋子人。一位30多岁的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大多是汪某的家人和亲戚,现在老人正在江宁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湖熟卫生院应该对老人负责任,“老人只是有点发烧,并没有其他病,可输液时却不行了。” 汪某的家属告诉记者,他们是在病人出现意外才接到医院通知的,病人输液用的药袋、药瓶是他们于昨天中午从医院拿到的。从用药情况看,病人共用了坦刻舒、施迪仙、青霉素等3类药品输液,其中青霉素才输了一半就出了意外,还剩下小半袋药液。 汪某的管床医生顾永海告诉记者,4月11日下午,汪某拍过胸片后,发现有支气管炎症状,但生命体征平稳,医生根据病情开了坦刻舒、施迪仙、青霉素等药物。下午2点20分,由护士为汪某输液,可到了下午6点多,汪某突然呼吸、心跳骤停,医护人员当即停止用药,并采取急救,使汪某的心跳恢复,然后将其转院至江宁区人民医院,在此过程中院方通知了汪某的家属。 在院长办公室,记者看到了患者的门诊病历,病历表明汪某头疼、头晕已有5天,并有行走不稳、恶心呕吐症状,体温38.7℃,结论是“发热待查”。 在管床医生写的病历中,记者看到“初步诊断:支气管肺炎;高血压病”的字样,治疗计划中注明给予抗感染、抗病毒、止咳化痰等药物输液,并向患者交代病情,告知目前情况,有可能发生休克、昏迷及心脑血管意外。 家属:院方治疗不当 在湖熟中心卫生院,汪某的家属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医院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里面表明“青霉素皮试(阴性)”,但在执行人、执行时间一栏却是空白。医嘱单中说明11日下午2:20分进行500毫升病毒唑输液,但汪某的家属指着桌上装满药液的输液袋告诉记者,这就是500毫升病毒唑输液袋,医院并没有按医嘱单的要求用药,“上面标明是2:20分使用的,但实际上没有用,病人6点多不行了,医院在这段时间里用药肯定有问 题。”在医院的病历中,既然说明“有可能发生休克、昏迷及心脑血管意外”,为什么院方不在治疗之前通知家属?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肯定存在问题。 院方:治疗程序没有过错 顾永海医生告诉记者,根据汪某的检查结果和他的病情陈述,他列出了治疗计划,并按程序进行了治疗,为病人做过检查后他安排为病人首先输坦刻舒药物,在做过青霉素皮试后又为其输入青霉素药物。“我们是按照正规程序治疗的。” 针对患者家属提出的几点疑问,卫生院张院长告诉记者,对于汪某,他们绝对做过青霉素皮试。对于500毫升药液没使用的问题,张院长表示当时汪某使用的是“临时医嘱单”,执行时间2:20并不是输液时间,而是医护人员配药取药的时间,因为病人输液过程中途发生意外,因此药物没有用完。 张院长表示,患者家属的心情他能理解,但患者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意外,目前院方也不好下结论,“在输液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此次究竟是什么原因,目前还搞不清楚。”最好的办法是请医疗鉴定机构作鉴定,确定具体原因后才能谈责任、医疗费用等问题。 医患今天继续协商 昨天下午,院方与患者家属发生了激烈争论,患者家属坚称,病人来到医院时是好好的,而且平时没有生过大病,在医院输液出了意外,让人实在受不了,“现在病人在江宁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生死不明,首先医院费用就应该先由院方掏。”对此院方表示,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医院不能为汪某的医疗付费。 在江宁人民医院,记者了解到汪某仍然在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输液中六旬老人心跳骤停 双方为责任归属起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