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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的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06 生活报

  我省现在执行的是黑价联字(2004)104号通知下发的《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

  这个办法与以往的收费政策的变化,首先是取消了政策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即住宅以及与住宅配套使用的电梯、车库、地下停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次是省价格主管部门不再统一制定指导价
格,而是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具体确定,同时价格主管部门不再为每个小区确定指导价格,而是对某一服务标准或某一等级小区确定指导价格,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与业主以合同约定为准;再次,这个办法对电梯运行费、二次加压供水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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