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干活近一月 工资没一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11 大众网-鲁中晨报

  到周村找工作的孙先生应聘到一家公司上班,可工作了20余天后,公司改变了待遇,为此,业务员纷纷要离开,可公司却以部分业务员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为由,拒绝发放工资。律师表示,只要职工提供了劳动和时间,不论创造效益与否,公司都应该发放工资。

  昨天,读者孙先生反映,2月底,他应聘到一家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承诺每月800元底薪,但没有提成,可他工作了20余天后,公司要求他们销售钢管,每销售1吨提成10元,
但没有底薪,他们认为不合理。到了4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老板以他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为由拒绝发工资。

  记者和孙先生一起来到山东省淄博华远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见到了公司销售部李经理。李经理说,业务员在试用期内,只有完成每月50吨的销售任务,才能发800元底薪。最后,经过记者协调,公司同意和孙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的王爱民律师,她表示,根据劳动法,职工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职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和时间,不论是否为公司创造效益,公司都应该按照协议为职工发放工资。(记者冯凯)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