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盗贼专找女友下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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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6: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偷配钥匙,入屋大肆搜掠 本报讯记者 钟哲平,通讯员 黄焜仪报道: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江门市新会区的一伙小毛贼就专偷女朋友家的财物。日前,李某、汤某、聂某、刘江某、何某5人被新会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年,其中何某因犯罪时年龄不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李某等人初中毕业就在社会上游荡,经常出入迪斯科、酒吧、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他们租了一间出租屋一起居住,还由汤某担当“财政大臣”,负责安排日常生活开支消费。 为了维持高消费,他们开始盗窃。2003年7月中旬一个晚上,他们在游戏机室玩到11时多,来到一个银行前,由楼梯上至二楼平台处,由李某、汤某看风,何某、翁某(另案处理)弄破防盗网,爬进银行的办公室,将一台电脑主机偷走,卖得1900元后分赃。 事后,他们觉得太冒险了,还是找熟人下手方便些。2004年3月下旬,刘某提议到其女朋友家偷点钱用,并偷配了钥匙。在得知女朋友家没有人后,就带汤某、李某一起偷偷进入女朋友家大肆搜掠,盗得17000多元人民币,1000元港币,一条白金项链,三只金戒指。他们将3只黄金戒指溶掉重新打制5只,“难兄难弟”一人戴一只。 2004年6月17日,5人在迪斯科玩时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并随女孩子到其家中玩。李某趁着刘某和女孩子玩的时候,偷配了女孩的钥匙。第二天早上8点多,他们确定该女孩家中无人,便溜进屋翻箱倒柜找寻财物,连大衣口袋也不放过。最后搜到人民币18000元,黄金项链3条,戒指6个。 从2004年3月至9月间,5人有分有合盗窃作案9次,盗得人民币、港币、手机、金器、玉器和电脑等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18999元。最后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所获得的线索,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夏子/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