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起诉一市民恶意抢注域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1:15 新京报 | ||||||||
请求法院认定“国美电器”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并索赔2.4万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范红萍)北京市民郝鹏注册了.com网络域名并转让,国美电器为此将其送上被告席,称郝鹏此举为恶意抢注,并请求法院认定自己的“拼音及图GUOMEI”及“国美电器”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国美称,“拼音GUOMEI及图”和“国美电器”是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国美认为,郝鹏对“guomei”商标、商号不享有任何权益,而且没有注册、使用的任何正当理由,其在网站上明确标明“此网址可转让、出租或发布广告”,证明其注册该域名的行为是恶意抢注,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据此,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请求法院认定“拼音及图GUOMEI”及“国美电器”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向郝鹏索赔经济损失共计2.4万元。 庭审中,郝鹏称,www. guomei.com网络域名的现持有人是他人,并提交了相关证据,由此他认为此案与自己无关。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