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找零 顾客可投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6: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张女士在汝河路上的某大型超市买了32.35元的东西,但收银小姐却收了她32.40元,原因是“分钱没有,只能四舍五入”。张女士十分不解:“你既然没有分钱,干吗还要制定出带分位的价格来呢?你怎么不收我32.30元呢?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为了证实张女士所说的情况,记者昨天上午来到了那家超市。记者注意到,该超市里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末位数都是角位,只有速冻食品区里销售的散装速冻饺子、粽子、汤圆等
对此,郑州市工商局消保处的黄处长说,郑州市的12315确实接到过这样的投诉,其实这种做法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如果消费者愿意,商家可以不找零,如果不愿意,商家就无权占有那些零钱。黄处长提醒消费者,今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