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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后为何不给理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6:36 时代商报

  热线声音:“我的孩子参加学校的‘平安保险’后不久就因病住院了,但出院后,她的医疗费用却没得到赔偿,保险公司的答复是,这是正常情况下的拒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天,一家长找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我家孩子去年10月16日在学校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参保后不久,我孩子就因患有‘格林把利’疾病住进了医院。”宁宁父亲回忆说。

  12月1日,宁宁第一次住进医院。17天后,宁宁感到病情好转便出了院。但不久宁宁再次住进了医院。出院时的病历上写着“病情好转,尚未痊愈。”

  宁宁父亲告诉记者,“第一次住院的费用,我们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为保险条款上有‘自投险之日90天内所患疾病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的规定,但宁宁第二次住院时,已经超过了90天,我们觉得符合理赔条件了,便向保险公司申请。但让我想不到的是,保险公司竟拒绝赔偿该项费用。”

  回音: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该保险公司的朱主任。经过核查,朱主任答复说:“像宁宁这种保险,我们只赔偿超过90日之外、首次发病的被保险人医疗费,但由于宁宁第一次住院时,病历上写的是‘已好转但未治愈’,因此第二次住院就不能算是首次发病,就不能赔偿。”

  朱主任表示,如果他们真给宁宁赔偿了,就属于支持骗赔行为,是不允许的。但如果宁宁第一次发病后,已经痊愈,她的二次发病就可给予赔偿,或者宁宁第二次患的是与第一次不同的疾病,也可以赔偿。时代商报记者秦巍实习生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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